版主:眉子  

头像

酒兄的建议很中肯实用,该谢还是要谢。。。不过的不过,没有事先声明,再受宠的妾收费仍属于霸王条款范畴,与客栈消费者权益法相悖,不受法律保护。。。1000元法律扫盲班学习费酌情免收,不用谢。 (原创天地)  403次阅读

作者: 我为诗歌狂 @, 发表于: 2016-05-27 (2896天前) @ 修理小子

观看【我为诗歌狂】的博客

- 没有文字 -


完整帖子:

 主题RSS Feed

打开手机微信,选【发现】->【扫一扫】左边的二维码就会在手机出现这个帖子,然后点击右上角的三个点,选分享到朋友圈。
我是歌手 新闻速递 谈股论金 聊天灌水 影视在线 心灵大学 原创天地 笑话连篇 美食天下 视觉艺术 伴奏交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