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满大街的快递当然不是新鲜事物, 但二十多年前我来美国前绝对是。 别的不清楚但那蓝色或者红色的大信封上显著的EMS标识外加一二十快(猪肉大排才五毛的年代)的邮资彰显信封里内容的重要性。当时在学校里联系出国, 谁拿着这样的信封一般都是出国的OFFER。 这种对快递信封的在等待时的羡慕感或者自己拿到OFFER后的神圣感到出国后不仅没消退而且加剧了。 因为每次签收快递信封都会想到这信封来之不易,伴着那闪着灯呼啸而过的快递车(EMS), 伴着有多少人停在路边目送快递车(EMS)通过。不过我自己开车给EMS车让道时也经常纳闷, 送个信至于急成这样吗? 这个疑惑直到两年前一朋友摔倒叫了急救才明白在这EMS不是快递。。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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